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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研習資訊】103年中等學校運動賽事新聞服務研習營 (至11/20止)
作者 : System Administrator
發佈日期 : 2014-10-22
103年中等學校運動賽事新聞服務研習營第二期 實施計畫壹、依 據:教育部體育署103年4月11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1030010191號函。
貳、宗 旨:為加強教育部中等學校運動賽事媒體曝光度,培養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新聞志工,提升學生運動專業知能,特規劃舉辦本活動。
參、組織 一、 指導暨補助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。 二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三、 協辦單位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。 四、 規劃小組: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若干人組成,負責規劃課程及行政支援事宜。
肆、參加對象(擇一符合) 一、 對校園體育活動具有服務熱忱且具備運動新聞媒體、公關、採訪、報導等專長/興趣。 二、 同時具有獨立工作、團隊合作及負責態度之青年學子。
伍、研習時間與地點 北區 第二期時間:11月29日至30日 地點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(校址:10607臺灣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) 南區 第二期時間:12月6日至7日 地點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文學大樓3302室 (校址: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)
陸、報名辦法 一、本會官方網站http://www.ctssf.org.tw左上角點入【線上報名】>【研習會報名】。報名如有疑問,請洽(02)2778-3636#12 賴先生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聯絡人:(02)2778-3636 傳 真:(02)2771-3636 二、未滿18歲學員,需請家長簽署家長同意書(附件),傳真或掃描寄至本會。 三、報名截止:11月20日(星期四)下午5時;錄取名單將於11月26日前,於本會官方網站公告。 四、本會保留錄取名單最後裁決權。
柒、經費:本項活動經費由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經費項下支應。
捌、附則 一、 參加人員應自行確認身體狀況可參加研習,方可報名參加。 二、 研習營活動及本會安排實習活動,由本會辦理意外險、醫療險;其他必要保險,由參加人員自行辦理投保。 三、 運動攝影與後製技巧課程,請攜帶個人攝影器材到場。
玖、本計畫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103年中等學校運動賽事新聞服務研習營 課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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